薛明玲:不要揮霍,但也不必錙銖必較

薛明玲先生
現任: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
經歷:考試院高等考試典試委員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EMBA兼任教授

 

關於教養孩子,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有一套「放風箏哲學」。就像放風箏一樣,如果沒有線的牽引,風箏就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;但如果線拉太緊,風箏則會斷掉。在用錢方面,他的態度也是如此,只訂出大原則,絕不緊迫盯人。

Q:您是什麼時候開始給小孩零用錢?您給零用錢是什麼標準?

A:小孩上小學以後,我就開始給小孩零用錢。小學時大概每週二、三百塊,現在老大(研究所二年級)是一個月給一萬塊(包括儲蓄),老二(高中一年級)則是一週給五百元,這筆錢就是他們可自由支配的,包括在外用餐及生活零花,通常小孩子每月都有結餘,請我太太幫他們存入銀行儲蓄。至於他們求學需要用到的東西,例如書本、球鞋或其他必需品,則會另外買給他。
 
我們家的經濟狀況雖然是無虞的,對於小孩需用的東西,我不會吝嗇,但是如果是超出他能力範圍應該擁有的東西,我就不會提供。比如說,前陣子有人給我一支功能複雜的iphone4,我兒子來幫我操作,欣羨想要的心情溢於言表,可是我並沒有給他,因為我覺得這對一個高中生來說,是沒有必要的奢侈品,擁有對他反而是不好的。
 
Q:您會過問孩子零用錢的花用方式嗎?您給小孩的用錢觀念為何?

A:基本上,我只會從旁默默觀察,但不會過問孩子怎麼花錢。我覺得,要不要從很小時就教孩子理財,就跟要不要從小就讓孩子學英文一樣,是見仁見智的,我雖然很早就幫孩子在銀行開了帳戶,但並沒有刻意灌輸小孩怎麼「用錢」或「理財」,我只是告訴他們二個觀念:第一,先有儲蓄,才有消費;第二,不要做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消費。
 
我生平不太喜歡錙銖必較的人,因此,我也不希望我孩子變成那樣的人,所以我並不會要求他們錢的進出都算得那麼清楚。我告訴孩子,做人要高明,但不必太過精明,金錢只是達成人生理想的工具而已,不要把錢當成人生的終極目標,你算計得愈多,有可能到末了失去的反而更多。
 
雖然我不干預,但我並不擔心我的孩子會變成一個浪費無度的人。我覺得身教遠比言教重要,像我身上穿的襯衫,不過是一件八百到一千元的衣服;戴的手錶,也不過是一只幾千元的商品,我不是負擔不起那些名牌商品,只是覺得沒有必要,這種花錢態度,對小孩來說,自然會變成一種示範。
 
我一直努力想讓孩子成為一個負責的人,那比管他們怎麼用錢更重要,一個負責的人,絕對不會只能賺二塊卻花五塊。
 
Q:您會有這些觀念,跟您的成長經驗有關嗎?

A:我父親以前做建築業,本來還差強人意,但後來因為幫人作保,家境一夕巨變。我高中跟大學的學費,都是長我八歲的大哥支付的,如果沒有他的協助,也沒有今天的我,等我有點小成,我也買了一棟房子給我哥哥住。我一直覺得,做人要懂得飲水思源,凡事不必算得太精,我們如果有能力付出時,不要太小氣。
 
我跟我太太剛結婚時,我小姨子跟我們住在一起,我們在進門處放了一個高麗蔘的盒子,把每個月領的薪水放在裡面,有需要的人就去拿。我們家現在也這樣,家裡有一個甕,有零錢就隨手丟進去,有需要的人可以自行取用。
 
我們的態度,是會影響小孩的。後來我小姨子的孩子高中要考大學,我女兒就自告奮勇免費當她家教,她願意額外付出,我很欣慰,我相信這樣的孩子,人生才會比較快樂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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